退保
只能拿回个人缴纳资金和银行利息
“我离开老家都10多年了,即使我退休了也要留在惠州生活,又何必把保险迁走,而且能转走的只有我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的部分是不能转的。”刘春兵告诉记者,他到现在也没有听说重庆市开县长沙镇左元村有安排村里人买养老保险,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去相当麻烦,而且一旦老家那边要他补清11年的养老保险费,且把单位代缴的部分也算在其中,那很不划算。“这样的话,那我肯定不会考虑把关系转走了,要么就退保。”刘春兵说。
但选择退保,刘春兵只能拿回个人缴纳部分,外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结算的利息。“如果是这样的结果,那我缴纳了11年的保险不就毫无意义了吗,就和定期存款差不多。而且单位为我投保的部分,我也一点没有享受到。”刘春兵不满退保只退个人部分,而不退单位代缴部分。“我在单位打工付出了劳动,单位缴纳的钱是为我缴的,那就应该一起转。”
记者随后咨询了社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所谓单位缴纳的资金实际上是统筹基金,即社会保障基金,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单位为个人所缴的钱,而是单位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统筹基金相当于“集体的钱”,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是不能随意挪动的。
刘春兵无奈地说,自己只能等待政策变动,再做打算,至少退保是他不愿意选择的。有人建议刘春兵,如果退休后能够找到单位挂靠,就能继续在惠州缴纳养老保险金,但对刘春兵这样的农民工而言谈何容易。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透露,国家正在就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进行研究,估计未来对这类问题会有所改进。
学者建议
根据已缴年限按比例发放养老金
“把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限定为15年,本身就不太合理。”惠州学院政法系教师宋作海认为,不少农民工在四五十岁才从老家出来打工,也许干几年就要退休了,15年的门槛,让养老保险对这部分人而言成为空谈。
宋作海认为政策应该有所改进:“企业缴纳的部分或许不能全部退给外来农民工本人,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退还,让他们的老年生活压力有所缓解。”
要解决“跨省养老保险”问题,宋作海建议可以采取全国各地联保的方式解决。“外来农民工往往哪里有钱挣,就会去哪里工作,流动性大的特点使得缴交养老保险也应该变通,如果全国联保,每个人缴纳保险都有自己的固定号码,即使他去了全国任何一个城市,只要报上自己的保险号,就可以缴纳养老保险,那么问题自然能够得到解决。”
对于目前跨省转养老保险关系存在种种麻烦的情况,宋作海建议,即便外来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未达到15年,也可以按照当事人在退休前已缴纳的年限,按照一定比例领取养老金,比如此人在退休前已经缴纳了10年的养老保险,在退休后按照10:15的比例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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