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因素“架空”保障
农民工进城务工,在职业特征上已是城镇工人,理应参加社会保险,以规避个人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大幅波动风险。然而,“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等主观因素,以及体制不合理、社保政策不完善等客观因素,导致农民工难以像城镇职工一样享受社保。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政府管理和职能转变不到位是农民工社保缺失的重要原因。 ”省人社厅医保处处长童宗伦告诉记者,在有些地方,“重发展轻保障”现象仍普遍,“有些地方政府把廉价劳动力作为招商引资的优势,有意忽视农民工社保问题。 ”而在企业看来,特别是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餐饮、服装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果为农民工缴纳其工资30%左右的保险费,无疑会增加其用工成本,加重自身负担。
农民工流动性强、就业稳定性差,是客观制约因素。有数据显示,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只占10%左右,使社保的接续转移遇到难题。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说,以养老保险为例,按照规定劳动者一旦选择中途退保,之前缴纳保险的年限就不再计算,也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带来的保障,即使个别能转移,“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的政策规定成了拦路虎,收入偏低、频繁流动的农民工只能望而却步。
“不愿保、不敢保、无能力保”,农民工自我保障意识不强和参保能力不高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很多农民工抱着干一天活挣一天钱的想法,认为参保的钱不如拿到手里放心,不愿参保;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导致农民工缺乏向用人单位争取权益的勇气,不敢参保;此外,农民工收入偏低且工作不稳定,由个人缴纳保险费负担过重,无能力保。
制度设计有待完善
从现状来看,要想让农民工充分享受各项社保,必须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采访中,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在职业特征上是工人,户籍管理上的身份依然是农民,因此两个身份分别享受的保障待遇是否可以转续衔接,以及确定城市务工者身份后是否能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待遇的社保,都需逐步解决。 “从目前来看,扩大政策覆盖面,完善制度设计,是一种改进的方法。 ”
“在医保领域,农民工因身份不明确而难以参保的情况,就因政策弹性的加大而得以缓解。 ”省人社厅医保处处长童宗伦说,当前有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多种医保适合外出务工者,尤其是自2007年启动的城镇居民医保,让居住在城市却没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农民工得到保障。 “三层覆盖的医疗保障网,再加上更加灵活的参保方式,更有利于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已开始推动流动就业者医保顺畅转移接续,为农民工织密医保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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