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转诊就医应按规定进行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规定,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要按规定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并在选定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一般是到就近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或社区医疗服务站申请选定。参保人办理市外转诊就医,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长期派驻外地可在当地就医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长期派驻在国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本市户籍参保人或者退休后居住在国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在当地就诊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参保人选择三家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当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二)参保人在当地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办法》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备案之前在当地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行市外就医处理;
(三)参保人返回本市工作或定居,应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取消备案。
异常就医行为需要进行调查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指出,市社会保险机构可对参保人异常就医行为进行调查。如,月普通门诊就诊次数累计15次以上(每4小时人次)。
连续3个月内普通门诊就诊次数累计30次以上的(每4小时人次);月门诊医疗费用累计6000元以上的;同一医保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计2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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