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为什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社会统筹基金的建立,体现了医疗保险互助共济的“大数法则”,有利于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实行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调剂,均衡医疗费用负担,分散医疗风险,实现社会公平。个人帐户的建立,则体现了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增强职工个人的健康投资意识,促使职工年轻、健康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医疗保险基金,以建立起纵向的个人积累保障机制。同时,个人帐户的钱归个人所有,提高了个人的责任感,促使职工个人在医疗消费中自我约束强化费用支出的制约机制。
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8、何妥善处理好特殊群体的医疗待遇?
离退休人员、老红军不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也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有医疗补助政策。
对有条件的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在基本医疗的基础上,允许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9、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参保?
根据《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破产、撤消、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终止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偿所欠交的医疗保险费及其利息,并按原在职职工以缴费基数,为职工缴足不得少于一年的医疗保险费,同时应按用人单位实际退休人数,以本市上一年度参加退休人员个人年均基本医疗费用为基数预留10年医疗保险费,一次性交纳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可以享受一年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一年后由接收安置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继续交纳医疗保险费,无接收安置单位的由本人按规定继续交纳医疗保险费。足额交费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随同接收安置单位一同参保,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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