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广州低保、低收入、政府供养、重度残疾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事则已公布,包括办理的使用范围、缴费标准、登记办法及流程等等,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适用范围
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
(三)重度残疾人员;
(四)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
二、缴费标准
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征收。
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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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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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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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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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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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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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从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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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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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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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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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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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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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资助类居民由本人(代理人)到所属街道(镇)民政办公室或残联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参保登记。
1、携带资料
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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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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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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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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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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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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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一份;
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一份(在登记点领取或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zlss.gov.cn/sbjjzx/)下载) |
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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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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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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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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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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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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