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市公医办对申报的医疗费用中应由公费医疗支付的款项,在90天内完成审核并支付。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月份医药费零星报销表;
2、医院正式发票;
3、病历(处方);
4、医院检查、治疗申请单和检查、治疗结果;
5、手术、治疗费用清单;
6、单位同意证明。
申请书(表格)名称:月份医药费零星报销表
联系电话:87666078
办公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附楼1楼市公医办服务厅
受理窗口:1、2号窗
投诉电话:87666078
投诉处理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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