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无锡市2011年居民医保征缴问题解答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为年度一次性征缴,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一般于次年享受医保待遇,首次办理参保缴费的则可于当年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外迁户等应于90天内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或村委、社区)办理缴费手续。

  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7万元。门(急)诊医疗费用年累计在600元以内的,可按比例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也只能按正常报销比例的50%报销。

  遇急症可就近就医,门诊无需办转诊手续

  有市民问,他参保定点的是沁园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在胡埭办事时突发急症,怎么办?医保部门人士说,可就近就医;若不满3周岁的参保少儿,可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指定的具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就医。

  以上对象除在市区医疗机构住院需在入院后三天内按上款办法办理转诊手续外,其他情形就医视同办理转诊手续。

  就诊时需先现金垫付,再到个人约定的服务中心报销。正常就医的应持本人《居民医疗保险病历证》和《市民卡》(领卡前除外),在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就医。

  参保居民因长期(一年以上)在市区之外居住,须经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同意,在外地选择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就医。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