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医保目录公布新品种时,国家发改委并不能立刻制定出相应的价格,而是要在各省进行价格调研后,才能拿出政府定价。目前国家发改委或各省物价局制定的药品指导价是“天花板价”,价格高得离谱;省级统一招标价为“斩首价”,即在国家指导价的基础上轻柔地挤出一点水分,价格仍然畸高。
如果这两个环节不进行改革,仍然按照原来的药品定价机制执行,药品价格还是下不来。
广东省卫生厅相关人员认为
国家发改委正在向中国价格协会等七家协会征求对《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最近还召开了相关研讨会,其中最让业界关注的便是发改委对药品流通差价率实行最高限制。
显然,多种药品价格在医保目录公布前后猛涨的现实再一次表明,要真正使百姓用上货真价实的药品,只能依靠市场化机制。也就是目前有关人士呼吁的,将医院的“卖药”功能分离出来,医药真正分家。
同时,还要废除屡受诟病的医保目录。即使现实情况还不允许废除医保目录,也应当警惕医保目录成为药品涨价的助涨剂,起码应该强化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及相关制度,让医保目录制定过程变得更为公正透明,让不同的利益阶层都能充分有效地参与到医保目录制定的过程之中,让药价相对真实地反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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