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无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于日前全面开展。即日起,无锡市在校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无锡市户籍的居民以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村委、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由于是今年出台的新政策,相关标准也直到近日才正式出炉,为了使广大参保对象顺利缴费,第一时间享受到新政带来的实惠,11月3日市人保局就新政中涉及到本次缴费的相关事项作了以下几点提醒。
12月20日前要完成缴费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居民在享受医保待遇前以年度一次性缴费。其中:在校学生在12月20日前由所在学校负责其参(续)保登记、费用代收代缴和证卡购领等工作。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生参保缴费可逐年缴纳,也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对于一次性缴费的,在缴费期间如遇缴费标准提高或降低,费用不再补缴或退还。
市区户籍的其他参保人员应在12月20日前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或村委、社区)负责其参(续)保登记、费用代收代缴和证卡购领等工作。
需要提醒的是,若错过了缴费时间,以后参(续)保缴费的,将从医保待遇期计算之日起实行3个月免责期,免责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有所不同 两类人可获全额补助
据介绍,考虑到经济承受能力不同,此次征缴的标准按年龄划分有所区别。
其中,在校学生和市区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个人缴费80元,财政另外补助200元,总计每人每年280元。市区户籍的其他居民个人缴费150元,另外政府补助270元,总计每人每年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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