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定点医院就医主要应用于住院和慢性病的治疗,而居民在门诊看病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受限制。目前乌市共有84万余人参保职工医疗保险,52万余人参保城镇居民医保。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如何更改定点医院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单位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的)有需变更的,单位劳资人员可事先到所在区(县)社保管理分局领取变更表格,参保人员本人填写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并将个人变更申请等证明材料交给单位劳资人员,再由单位劳资人员汇总后统一将变更表格交到所在区(县)社保管理分局,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单位破产或没有单位的退休人员,则由本人将个人变更申请等证明材料交到所在区(县)社保管理分局,当场领取表格并填写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由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社保IC卡及个人变更申请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区(县)社保管理分局领取变更表格并填写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网上可查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按《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进行选择,该名单可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也可以直接在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及社区领取。
如果参保人员不清楚自己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到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定点医疗机构、街道及社区凭社保IC卡进行查询;也可在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安装的触摸查询机自助查询。
当参保人员因急诊入院在非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医疗待遇。如果参保人员遇有急危重症病情紧急时,送到就近非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到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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