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构建民生“健康网”
罗山川乡龙柏山村农民梁永霞,患风湿性心脏病,去年1月4日做了主动脉瓣置换术、二尖瓣置换术、三尖瓣成形术,共花费医药费用6。5万元,2月11日在新农合办报销了3万元。
“幸亏参加了新农合,媳妇及时做了手术,家里也没有因此负债累累。”梁永霞的丈夫很感谢政府的好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国策。据了解,今年环县共有30。27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截至去年底,环县城镇职工参保11171人,征收医保基金506万元,为963人报销住院医疗费713万元,全县参合农民达到29。95万人,参合率达95%,为27。4万人报销医疗费2480。97万元。今年前7个月,共为149181人次报销医药费用1578。82元。
除了经济补偿,环县新型农村医保还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项项服务充满着温馨:取消了以往农民不能选择医院的规定。参保农民可在全市各级定点医院自由择医,充
分体现参保人的自由选择权。就医是民生之急,牵动着每个人的神经。这个县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体化,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严格基金管理,严把参保患者住院审核关,实行证与人、人与病、病与费循环核对,坚决杜绝挂名住院、冒名顶替等现象,保证基金用到实处。
低保:编织民生“幸福网”
谈及低保的温暖,环城镇红星村的重灾户慕和平露出满足的神情:“按月发放低保金不说,逢年过节送米送面,生病住院了民政局给我报了1万元的医疗救助费。我儿子读书,还参加了助学救助。感谢国家的好政策!”
环城镇副镇长梁海涛说:“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为弱势群体编织,一张‘精神保障网’,无论是城镇生活困难群众,还是农村贫困人口,都理应受惠于社保制度。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政府应尽的道义责任。”
当前实施的低保救济制度无不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低收入者和无生活来源者的关爱。2006年,环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建立,五年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2008年从600元提至685元,2009年提高到728元,今年增加到850元,保障范围逐年扩大,保障人数由起初的24000人增加到今年的59700人。
对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是民生工作“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让城乡生活困难群众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这个县的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160元/人月提高到176元/人月,城镇和农村低保人数达到639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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