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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医保报销上限提至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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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的职工与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从五一起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此外“一老”和无业居民的医保报销也提高了,详情请看报道。

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调整为15万元。

解读:按照国家要求: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根据2008年公布的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4725元计算,北京市的居民医保提高到6倍后为14.8万元左右,我们统一调整为15万元。封顶线的提高将减轻居民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此次“一小”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未作调整。

信报追访

六项新政陆续出台

“这些政策出台后,预计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10亿元。”市人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透露,此外还有六项惠民医保政策将于二季度后开始陆续出台。

其中包括补充药品和诊疗项目报销目录;提高人工器官报销比例;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建立“一小”和无业人员门诊报销制度;提高“一老”报销上限;完善职工医保医疗救助办法等。

信报提醒

跨限住院分段结算

由于新政策将于5月1日起实施,参保人员5月1日前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原规定执行,5月1日后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新政策规定执行。“如果恰好赶上跨时限住院,医院会按照费用发生的时间,在‘五一’前后分段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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