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调整为15万元。
解读:按照国家要求: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根据2008年公布的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4725元计算,北京市的居民医保提高到6倍后为14.8万元左右,我们统一调整为15万元。封顶线的提高将减轻居民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此次“一小”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未作调整。
信报追访
六项新政陆续出台
“这些政策出台后,预计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10亿元。”市人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透露,此外还有六项惠民医保政策将于二季度后开始陆续出台。
其中包括补充药品和诊疗项目报销目录;提高人工器官报销比例;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建立“一小”和无业人员门诊报销制度;提高“一老”报销上限;完善职工医保医疗救助办法等。
信报提醒
跨限住院分段结算
由于新政策将于5月1日起实施,参保人员5月1日前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原规定执行,5月1日后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新政策规定执行。“如果恰好赶上跨时限住院,医院会按照费用发生的时间,在‘五一’前后分段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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