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保门诊统筹新政策实施后,由于医保处方不限额,不少问题开始浮现。公费医疗处方严格限制,还是年年巨额超支;医保不准处方限额,还有信心对如此小的基数不超支?
8月1日起,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开始实施,不少问题也开始浮现:部分医院频频开出限额处方;部分病人一周内数次到医院开药,要在一月之内将300元的报销额度用光……问题如何解决?
对于这些担心,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解释为,广州医保参保人平均就诊次数约为7.2次/年/人,2008年广州市三、二、一级综合医院门诊统筹金应记账金额分别为80元/诊次、63元/诊次和43元/诊次。在一般情况下,参保人选择大、小医院就医的比例约为7∶3,从而得出参保人年度实际医疗消费总额约为:大医院:7.2次/年/人×70%×80元/诊次=403元/年/人,小医院:7.2次/年/人×30%×43元/诊次=93元/年/人。
以门诊自费为前提得出的调查数据,能用在门诊报销后吗?
医保中心的解释看起来很有道理,但仔细分析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他们的调查数据用的是去年的,那时医保门诊是全部自费。参保人自然尽量减少去医院看病;就算去看病也会让医生控制开药和做检查;甚至很多参保人还经常去药店刷医保卡买药。
而医保门诊报销实施之后呢?首先,买药一族回流医院,因为医院看病抵过上药店买药;其次,“开药族”不再是公费医疗的专利。他们开始频频出动,笔者的朋友就见过一个妈妈每周带儿子去开一支168元的哮喘喷雾剂,而一支是可以用一个月的;再次,门诊报销后普通患者看病次数增加2成以上,每次处方金额也有所增加(如果医院没有限制的话),因为可以报销了。
所以,门诊报销后参保人的年度实际医疗消费总额比起门诊自费时可能会成倍增长。医保处用错误的前提和数据来推论报销后的新政,必然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公费医疗都有处方限额,医保为什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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