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深圳当前正在修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拟将大病门诊统筹待遇扩大到普通门诊,即医保个人账户不足支付后,“门诊小病”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也可按比例记账。“普通门诊统筹并非取消个人账户,但实现统筹以后,参保人将享受更多实惠。”
大病门诊统筹待遇将扩大到普通门诊
据记者了解,深圳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4种形式: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实行大病门诊统筹制度,即大病门诊纳入医保基金统筹报销。目前,深圳共有19种“门诊大病”,参保人个人账户使用完毕后,这些大病在一定“门槛”以上的部分,可按照一定比例报销,但参保人个人账户使用完毕后,其在门诊看这19种大病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则全部要自费。
“我们在这一制度实施过程中发现,目前门诊大病病种覆盖率较低,且部分疾病的门诊大病准入标准较高,不少慢性病患者尽管长期药费较高,但由于不符合大病病种标准,只能自己掏腰包,这样一来,就给他们造成了不小负担。”该负责人说。
此番修改过后,大病门诊统筹待遇将扩大到普通门诊,参保人将享受哪些实惠呢?以参保人李小姐的经历为例,她在今年先后多次前往医院看病,每次看病的医药费从200多元到700多元不等,其医保卡个人账户里只有2000多元的积累额,而每月新进入个人账户仅100多元,这一段时间她已经在门诊上花费了约1万元。按照现行的政策,这1万元门诊费用全部要自己出。如果按照修改后的政策,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3454元,报销的“门槛”则是:43454元×5%=2172元。刘女士可报销的额度为:(10000元-2172元)×70%=5480元,她自费的额度仅为4520元。
据统计,深圳约有10%综合医保参保人会发生类似刘女士这样医保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需要自费的情况。相关政策修改过后,参保人只要在缴费时刷了医保卡,刷卡系统将自动记录和计算参保人自费的金额,达到报销“门槛”后,将自动进行记账,从医保基金支付,而不需要参保人先垫付医药费,再凭单据到社保部门报销。
“普通门诊统筹”并非取消个人账户
日前,由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等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出台,提出力争明年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普通门诊的统筹,惠及3200多万广东城镇医保参保人。正是为了适应这一调整,深圳拟将大病门诊统筹待遇扩大到普通门诊,让深圳187万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可享普通门诊统筹的待遇。
“普通门诊实施统筹以后,是否意味着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将会取消,参保人的钱都会注入共济基金,实现共济?这对原本个人账户积累较多的参保人而言会否不公平呢?”相关修改建议出来以后,曾引起了不少参保人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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