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的。保险公司对于疾病这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刚刚上面也提到了对于疾病过失未如实告知和故意未如实告知的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是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该项权利是法定权利。
记者:那么,到底出现什么情况投保人不能得到赔偿呢?
答:我们已经多次提到了,故意不如实告知疾病状况的人员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各项保障,也就自然得不到赔偿了。
记者:看来我们在投保前要清楚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免出了问题后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但是,新修订的《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是否对于这个先天性疾病带病投保有新的解释?据说只有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合同满两年以上,投保人只要不是当初故意隐瞒病情就可以得到赔偿,是这样吗?
答:新修订的《保险法》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第一次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引入其中。“不可抗辩”规则的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利益得到了更大的保障。当然,故意隐瞒病情是不能得到保障的。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在法律应用中,先天性疾病还是在除外责任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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