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身故/全残保险金为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身故/全残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之和
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CBRA)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患条款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给付3000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男性/女性重大疾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患条款所列任何一种男性/女性重大疾病,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额外给付60000.0元的男
性/女性重大疾病特别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内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内(含90天,以较迟者为准),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患条款所列任何
一种重大疾病,将无息退回已缴付的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事故患条款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则无此限制
重大疾病包括: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0、严重III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26慢性呼吸功能衰竭;27、严重多发性硬化;28、脊髓灰质炎;29、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30、严重冠心病; 31、严重心肌病;32、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33、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34、严重克隆病;35、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6、1型糖尿病;37、肺源性心脏病;38、植物人状态;39、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40、系统性红斑狼疮-III 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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