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安心世博游意外保障计划
保障内容简表:
保障内容 |
保障要点 |
旅游意外伤害身故 |
保额5万元 |
旅游意外伤害残疾 |
最高保额5万元 |
旅游意外伤害医疗 |
100元免赔额、最高赔付5000元 |
保险期间 |
自入园当日零时起至第7日二十四时止,共计7天 |
保险责任简述: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上海世博会园区内旅行期间,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本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5万元人民币,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或“Ⅲ 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二)所列伤残项目之一的,本公司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5万元给付伤残保险金。
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最高为5万元人民币
(3)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在医院接受治疗,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接受治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免赔额100元人民币后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给付5000元人民币。
若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已从任何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仅以约定范围内费用未取得补偿的剩余部分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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