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1、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2、保费计算基础
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
由其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决定。
3、保险期限
保险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
4、责任准备金
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Group Life Accident Insurance)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Insurance on Life Accident)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2)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分析
1、不可保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是指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2、特约保意外伤害
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如:战争;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 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 核辐射等。
3、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