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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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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那么哪些意外才是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呢?相关人士表示,在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不能解除保险代理人已接受的不符合保险条件的保险单,仍须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法理分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作为第四类职业的从业人员,能否成为投保该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附加险。表面上,根据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条款,作为第四类职业的从业人员投保该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附加险是不被允许的。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保洁公司在投保前并未得知本公司的员工属于第四类从业人员,且第四类从业人员不能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洁公司并未恶意隐瞒公司员工的职业危险性,没有过错。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该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是以卡单的形式出现,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印刷在卡单的背面,有关职业分类表的内容恰好未印刷其上;二是作为保险公司代理人的陈某在向保洁公司介绍“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时候并未告诉对方有关职业分类会影响投保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视同被代理人的行为,因此,保险公司无论是从条款印刷还是从口头说明两个方面都未履行明确说明的义务。保险公司无论是在展业还是在核保环节都存在疏忽和过失,所以本案的过错完全在保险公司一方。

  根据保险法上的“弃权与禁止反言”原则,合同一方任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本案中,保险代理人为谋取业务,对保险标的未严格审核且未对投保人进行明确说明,而以保险人的名义向投保人作出承诺,签发保险单,并收取保险费。因此,在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不能解除保险代理人已接受的不符合保险条件的保险单,仍须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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