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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折式意外险过渡期销售待规范 险种解释略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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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笔者在一些游泳场馆看见,在意外险的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解释保险条款的义务,游泳者如果要进一步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报案电话等详细信息,只能通过登陆保险公司网站查询。

  销售渠道极为广泛的卡折式意外险,正遭遇保单信息失真的困扰。为此,中国保监会在制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时,特别给予卡折式意外险长达半年的过渡期。

  然而,在过渡期内,卡折式意外险不规范销售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销售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很容易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险种解释略显不足

  根据《经营标准》,保险公司销售的意外险保单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产品名称、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免责条款提示、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和保单查询方式等信息。

  以游泳者意外险为例,虽然相关保险凭证能够记录游泳者的姓名、身份证和相貌,但很难实现全部投保信息记录功能。实际上,在该保险凭条中,只能找到保险公司名称、保险费、保险金额和保险公司网站地址等简单信息。

  笔者在一些游泳场馆看见,在意外险的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解释保险条款的义务,游泳者如果要进一步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报案电话等详细信息,只能通过登陆保险公司网站查询。

  此外,游泳场馆在通过卖保险增加收入的同时,忽略了对客户信息的登记职责。在这种情况下,游泳者只是知道自己买了保险,但对保险条款却一无所知;保险公司虽然建立保单信息查询系统,但无法获取客户真实信息资料。

  据了解,由于游泳者意外险的有效期从2010年6月1日开始,因此该险种暂时不需要完全按照《经营标准》操作。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如此,但作为销售网点的各类游泳场馆是否拥有监管部门认可的兼业代理销售资质,保险公司是否向销售人员进行培训,都是值得商榷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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