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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政策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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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苏州大学生医保,不但惠及苏州籍大学生,更涵盖在苏学习的许许多多外地大学生,其意义不仅在于减轻大学生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日前,记者从社保中心了解到,截止到11月30日,苏州市区2011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全面结束。据悉,今年苏州市区所有高等院校全部组织参加了大学生医保,保障之网实现全覆盖。凡在今年11月30日前办妥参保手续的学生,可享受2011年度(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对其中首次参保的大学生,其2010年9月至12月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于2011年1月至6月按规定进行报销。

  三年来,大学生医疗保险从不被了解到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从参保意识淡薄到各部门大力支持,参保人数年年攀升,2009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人数59417人,2010年度参保人数124024人,两年翻一番。在2011年度大学生医保申报缴费工作中,苏州市区所有高等院校全部组织参保,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更是实现近100%的参保率。

  从受益情况来看,一方面不论民办高校还是公立高校,参保学生都可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二是参保大学生看病就医可选择的医疗机构增多,不再局限于校卫生医疗机构,有助于大学生获得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医疗服务;三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付医疗费用,大学生就医时只需承担个人负担部分,大大减轻了经济负担;四是大学生医保待遇水平逐年调整,保障项目逐步完善,为更多患病大学生提供了更高水平的保障。

  此外,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高校负责大学生参保登记、缴费等医疗保险具体事务和日常医疗的管理工作,为参保大学生免费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建立健康档案等医疗卫生服务。

  同时,按照文件精神,苏州各高校应协助做好大学生门诊就医和医保费用结付工作,为参保大学生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目前无定点卫生所的学校应逐步创造条件建立卫生所,并积极申请医保定点,为在校大学生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参保学生凭社会保险就医证、卡即可在校卫生所划卡就医,享受普通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参保学生因急诊或在原户籍地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凭发票原件、户籍证明、就诊病历和费用清单等资料,直接在本校定点卫生所按医保规定审核报销,学校以现金形式直接结报给参保学生;学校暂无定点卫生所的,由学校指定专人进行收集汇总,填写《参保学生居外、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汇总单》,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学校介绍信、汇总单和居外、急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明细清单、病历和社会保险证卡等资料,定期赴市社保中心审核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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