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发票原件丢失保险公司不理赔
投诉人: 刘冬梅
投诉类型: 理赔
被投诉公司名称: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08年11月份在一个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万般热情、软磨硬泡、千方百计攻势下购买了一份“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
不巧的是在今年2月份与家人在公园游玩时,因为劝架不幸被人意外刺伤,打110、120后被就近送往衡南县人民医院急诊,事主当时向平保险95511报险,然而保险公司并未到现场处险,而是在电话中让他们转院到中心医院骨科住院冶疗。在3月8号出院后打电话向保险公司告知并资询了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
然而祸不单行,3月14日将包在办公室被盗,损失现金3500元及证件和单据(住院发票一同被盗),当时已在红湘路报警,暂未破案。
我心如火焚,在挂失所有的银行卡、折的同时向平安保险告知此事,接电员在向经理请示后让其进行以下程序处理:到医院复印发票并盖章再来办理理赔手续。在与医院沟通后,取得医院支持,经过10多天的奔走终于办齐相关手续。
然而4月20日当我到保险公司去办理时却被拒赔,理由是:理赔必须提供发票原件!
在资询了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后,将被盗当时的派出所报案登记资料(含遗失清单,内有住院发票)复印盖章到保险公司处理,却被再次拒绝,理由只有一条:必须提供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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