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程序
工伤事故报告和备案――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五、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处理的事情
1. 及时将受伤职工送往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时可就近急救,脱离危险后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院治疗。
2. 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电话报告市劳动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科备案。
3. 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工伤事故备案表送达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
4. 30日内向市劳动局医疗保险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5. 接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因工死亡认定结论)30日内到工伤保险科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
六、参保单位负责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
2. 工伤职工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护理;
4. 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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