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全国各行各业和政府机关都相继实行了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省电力公司系统也不例外。
由于去年是省公司系统实行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第一年,一些基层单位缺乏统筹安排和正确的引导,出现了职工在暑期和年底突击休假的现象。
如何正确处理职工年休假与正常工作的关系,让职工休假休得开心同时又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成为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关注的焦点。阳春三月,记者就此问题到部分单位进行了采访。
带薪休假 体现组织关怀
2005年3月,省电力公司专门下发了豫电〔2005〕183号文件,要求公司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做好职工年休假工作。
文件中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厅文〔2005〕9号)精神,保障职工休假的权利,关爱职工健康,关心职工生活,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根据《劳动法》和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提出进一步做好职工年休假工作的意见。文件从做好年休假工作的原则、年休假的条件及对年休假工作的有关要求三个方面详细地对职工年休假制度的实施作了规定。
公司系统广大职工对此反映较好,普遍认为这一制度体现了省公司党组对电力职工的关心和爱护。
一供电公司领导对记者说:“省公司专门制定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职工的合法休息权、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具体体现。我们要通过做好年休假工作,倡导职工科学、健康地生活,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为企业增添后劲。”
“带薪休假给我们一线职工提供了一个休息的好机会,”修试工区王某说,“上班11年来,去年我第一次享受到了带薪休假待遇,暑期带着老婆孩子到昆明旅游了一圈。今年孩子放暑假时,我还打算带他到海滨城市大连玩一玩呢。”
部分岗位 休假似乎很美
谈起带薪年休假制度,变电站运行人员大多是一副“想说爱你不容易”的表情:休假过后要相互替班,实际上等于没有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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