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已经采取了一些简化措施,对一些事实比较清楚的申请,简易操作”,负责人介绍。
按照该市工伤保险的相关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文书,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延长认定时间,并自工伤认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抄送经办机构。
因为认定时间跨度较长,不利于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南京市这几年都一直提倡简化办事程序,对于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办人员会尽早、及时处理,让这些工伤人员能够尽早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而这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当做一种制度来推行,也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律原则。
医疗补助金纳入基金支付项目
草案中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比较好的消息,当数这一条了。具体为,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基金支出项目,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改由基金支付。
同时,草案加大了对不参保单位的处罚力度,加强了对未参保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
而目前南京的相关规定为,上述的这些费用都是需要企业来承担的,就算是工伤职工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这让企业的负担比较重,近年来很多企业都向市工伤保险处反映,而市工伤保险处也是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把这些项目纳入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减轻企业的负担。
“这也是充分考虑了地方经办机构的意见”,张小惠介绍。而对于单位拒不参保的情况,南京这几年也是加大了处罚力度,采取了多种扩面征缴的方式,力争应保尽保,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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