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保单只有凭证
记者详细了解阎先生与中国人寿之间发生的摩擦。2004年9月,在朋友的介绍下,阎先生参加了由中国人寿奉贤支公司举办的“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会。
说明会上,中国人寿工作人员介绍了这款带有储蓄性质的团体养老金产品并称,该产品能够保证每年有2.5%的收益率、年底分红。此外,如果在2004年12月31日前购买该产品,可获赠中国人寿一份长达3年的意外险保单。
曾经从事过保险营销的阎先生表示,对于保险公司所谓的年底分红并没有寄予希望,“根据我的经验,保险公司年底分红也不会太多。”在他看来,“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能够保证2.5%的收益,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产品。与此同时,阎先生也对中国人寿提供的意外险保单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由于团险要8人以上才可以购买,于是阎先生便和另外参加说明会的40多人一起购买了该养老金产品。他回忆到,40多个人一共买了近60万元的保险。当时,他自己买了一份1万元保单的同时,也替女儿购买了一份1000元的保单。另外,保险公司依照约定向阎先生及其女儿各提供一份意外险保单。
1个月后,阎先生收到保险公司寄出的保单及所赠送意外险的凭证。于是,他也没有多想就便按合同不定期往养老金账户存钱。截至记者采访时,他告诉记者,他的养老金账户已经有15600元,而其女儿的账户也有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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