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死亡才能赔付
意外发生在今年9月。阎先生的女儿今年刚考上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就读一年级。尽管学校离家并不远,但根据学校规定,学习期间学生要住在学校宿舍。学校宿舍安排是1间寝室4张床,全部是上铺,下面是各自的书桌。
一天晚上,阎先生女儿从上铺爬下楼关灯,一脚踩空摔倒。9月29日,阎先生带女儿上医院看病。“当时就担心保险公司对医院级别有所限制,特意带女儿到奉贤区南桥镇上的县级医院看病。”
当天,医生诊断结果是脚扭伤,没有骨折现象,配了些药,父女俩就回家了。医药费一共花了260多元。阎先生称,其实女儿大学也可以报销医药费,但由于报销手续繁琐,而保险公司离家就10分钟的路程,所以就想找保险公司理赔。
国庆节过后,阎先生带着女儿的保单、医院诊断书、医疗费证明等单据找到了中国人寿奉贤支公司。然而,保险公司的态度让阎先生心里一凉。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保险公司柜台服务人员看了一眼就说不赔,阎先生追问拒赔原因,该工作人员称,“没有什么原因,不赔就是不赔。”
工作人员的态度让阎先生无法接受,于是,他试图联系该公司许权伯经理。他回忆到,第一天没找到人,好不容易联系上了,许权伯表示,阎先生女儿的情况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此后,阎先生致电中国人寿理赔电话95519,电话服务人员称会派两位工作人员与阎先生联系、沟通。阎先生表示,“人没有等到,我只能到柜台找保单章程。”当他翻阅章程时,不禁大呼:怎么赠送的意外险条款与想象保单的内容完全不同。
阎先生表示,自己在2005年4月时曾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意外险产品,对于保户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的情况,保单上写明会进行理赔。可这次,保单章程上却说只有当保户发生意外导致死亡,保险公司才会赔偿。对此,阎先生很是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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