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现“保险+医院” 或将提升保单定价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保险+医院”在国际上并非新鲜事了。在国内,这一创新合作模式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发展自身业务、提升保单定价权,也有助于提升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
同时,在今年1月中国人寿作为第一大股东,与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淄博市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三方将共同投资设立医院管理公司。
对此,中国人寿表示,将进一步推动产业融合与升级,形成以保险促民生、以医疗促服务、以投资促发展的新格局。
“保险公司频繁与医院接触、合作,得益于‘国十条’的相关政策。”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保监会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事实上,在国外,企业包括保险公司创办自己的医院并不少见。郝演苏告诉记者,美国有“医疗+保险”的“凯撒模式”,中国台湾最大的
人寿保险国泰保险和新光保险都拥有自己的医院,还有王永庆创办的长庚纪念医院,而韩国三星
生命人寿旗下的三星医院更是韩国排名靠前的大型医院。
在郝演苏看来:“‘保险+医院’的合作模式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自身业务的发展,也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从自身业务发展角度看,保险公司参与医院经营管理,可以从费用、用药等方面收集数据,为
健康保险定价奠定基础;从投资收益的角度看,医疗机构的盈利能力将长期保持稳定增长。”
《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台湾最大人寿保险公司——国泰保险。尽管
国泰人寿于1977年成立了国泰综合医院,并没有停止与其他医院的合作。国泰人寿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日前,国泰人寿与林口长庚医院合作推出“医疗理赔金抵住院费用”的服务,通过专线自动化传输保户住院、出院时理赔所需医疗资料,除抵缴
住院保险金外,还包括手术保险金、特殊病房保险金等。
“通过与医院的合作,保险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险业务、提升保险服务,从而控制企业运营成本。”郝演苏进一步分析说。
股权渗透是趋势
不过,记者注意到,“保险+医院”的创新合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医疗机构签订全面战略合作;二是资本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