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
报销前提:初次参加本补充医疗保险或中断3个月以后再缴费者,缴费满6个月;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报销标准:初次参加本补充医疗保险满6个月以后,每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减去以下费用后,社保局给报销90%。包括:按基本医疗计算应报销的费用;本市上年度1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
●提醒:本补充医疗保险1人只能办理1份,参保者必须连续不间断缴费。终止缴费的,不享受本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新政策变化:
1、补三与基本医疗保险、其他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金额之和大于一次性住院报销总额时,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2、取消了团购优惠,按年龄段收费,更加人性化,也更多兼顾了广大投保人的利益。
●案例(没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
假如一名50岁的职工,已经购买了补三年满6个月,今年生病住3级医院,发生一次性住院医疗费3万元。上年的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现在,让我们来算算这名职工能够报销多少钱。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为:(30000-8084×12%)×[(75+50×0.2)/100]=29029.92×85%=24675.43元。
2、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应负担的费用为:(30000-24675.43)=5324.57元。
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之三的报销金额为:(5324.57-1219.83)×90%=3694.27元
4、通过基本医疗与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之三的组合报销,个人应最终负担的费用为:30000-(24675.43+3694.27)=1630.3元
5、算下来,这名职工这次住院实际负担的1630.3占医疗费用总额的5.4%。
适合人群:由于补3需要连续缴费,因此对于重大疾病能够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特别是突破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上限,而且报销没有次数限制。另外,由于针对年龄调整了收费标准,因此对于有条件的人仍然是值得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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