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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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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为了应付危机,日本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以下是专家对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近年进行的改革作一全面的介绍,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一些经验和启示。

  四、对我国的启示

  医疗保险改革被称为“世界级的难题”,我国没有经验,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以求得这一“世界级难题”的“中国解”。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对我国有以下几方面的启示:

  1.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从日本几十年来医疗保险的发展和改革趋势看,提高受保人负担部分是大趋势。我国必须吸取日本及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尽快建立起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医疗保险费的机制。长期以来,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职工不负担或负担很少的医疗费用,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缴纳,可以解决目前职工医疗费用缺乏合理的筹措机制和稳定来源的问题,使职工基本医疗待遇更有保障。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立这一机制,可以增强职工个人的自我保障和节约的意识。

  2.建立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近年来,日本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保险资金危机,这给我国也敲响了警钟。作为发展中国家,如果现在不进行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筹积累,将来医疗保险基金必然会发生支付困难。因此应建立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自我约束和储蓄积累机制。个人帐户归个人所有,会促使职工个人节约医疗费用,促使职工年轻健康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医疗保险基金。

  3.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与日本相同,我国也面临着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问题。1978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为27亿元,1997年增加到774亿元,增长了28倍,年增长率为19%。而同期的财政收人只增长了6.6倍,年增长率为11%。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开支约占总开支的20%—30%。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费用制约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杜绝浪费。

  4.加强医疗机构改革。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供方,是控制医疗费用的源头,医疗机构的行为直接决定着医疗费用的增减,日本如此,中国也不例外。要改革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必须配套改革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乱开药、乱检查。具体来讲,要实行“一分、二定、三目录”。“一分”就是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解决“以药养医”问题,控制药品费用。“二定”就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结算办法。“三目录”就是明确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不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之列。

  5.对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给予适当的照顾。从日本的情况看,退休的老年人受到特殊的照顾,有利于社会公平。我们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充分考虑离退休人员的特殊情况,给予一些优惠。首先要确保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变,实行实报实销。对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可不缴纳保险费,对他们负担的比例也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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