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医疗补助金筹集方式调整
参保人员都清楚,现行的大额医疗补助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此次调整后,不仅缴费标准变了,同时缴费方式也有所不同。即:现改按本人工资总额的0.5%收取。不过,大额医疗补助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人为12万元,90%的支付比例也维持不变。
唐恒毅表示,因为大额医疗补助金是一种互助式的医疗保险,这就需要体现在缴费标准上。于是,乌市决定将以前的定额标准缴费改为现在与工资挂钩,这样工资高的缴纳的就多,工资低的缴费就低。也就是说,有能力者多交,没能力的少交,这体现了公平性。
起付线标准由一次变多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是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后,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起付标准,即“门槛费”由原来的一次改为多次。即:一、二、三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维持在200元、400元、900元不变,从第二次开始,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每次住院收取100元,二级医院每次住院收取200元,三级医院每次住院收500元。第二次以后(含第二次)在住院起付标准不参与公务员医疗补助。唐恒毅说,此前乌市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只需支付一次“门槛费”,造成一些完全可以通过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反复住院治疗,造成医保基金的大量浪费和流失,也加大了其他参保人员的负担。据统计,乌市参保职工一年平均住院率达19%,而全国平均住院率为11%,远高于全国水平。此次调整意在对乌市住院率有一个有效的监控和平衡作用。
报销比例计算方式简化
唐恒毅介绍说,此次政策调整还简化了报销比例计算方式,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分级、分段、累加支付”调整为“分级支付”。也就是说,过去职工在不同等级医院住院,社保报销标准按分级、分段、累加支付方式分为9档。如,居民在一级医院住院,就分3个报销标准,即符合报销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按84%报销,超过1万元至2万元的按86%报销、2万元以上的按91%报销,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也有不同档次,相当复杂。这次调整为“分级支付”,将同一等级医疗机构标准统一,不仅提高社保待遇,而且还让计算报销比例方式更加简单明了,职工只需要根据自己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比较直观的计算出自己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不再像以往那般是笔“糊涂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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