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做法: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杨玉芝表示,按照行业的普遍做法,如果有法医证明为“猝死”,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不会赔的。因为意外伤害主要是指外来的伤害,如飞机、公交、火车等交通意外,如被人暴打身亡,还有驾驶人酗酒驾车导致其他乘车人意外伤害,这些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意外伤害保险。
昆仑健康险有关负责人许耀表示,猝死在医学一般意义上都会归为疾病引起,但是在具体的案例中,一直有争议。到底是因基础性疾病如心脏、神经性疾病导致的身亡,还是因意外摔倒后导致的身亡,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有不同的理解。就这个案例来看,死亡原因上记录着“猝死,呼吸心跳骤停”,原因应该属于前者。因为如果因意外摔倒而导致身亡,医学死亡证明就不会这样写,而会写“内出血等原因”导致死亡。
律师说法:猝死不能简单断定是疾病导致
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则认为,关某的猝死可能由两种原因导致,一是内在疾病发作后倒地意外身亡,另一种是摔倒在地出血意外身亡。根据家属的情况介绍,关某的死亡属于后者,而保险公司则认为是前者。
由于现在关某已经火化,尸检无法进行,因此举证陷入了死胡同,但是投保人作为属于弱势的一方,完全可以申请让保险公司举证关某的猝死是由于疾病导致的。
解决方案:可通过法律途径或协商解决
由于此事有争议,可以请双方认定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判定。但在此案中,矛盾的关键点是关某已经被火化,属于“死无对证”。因此,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
1、法律途径。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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