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安: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全覆盖的财力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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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将实现全覆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对亿万城乡居民的关心。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抓紧落实,切实做好两项制度全覆盖的财力保障工作。
(三)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两项基金安全运行。截至2011年,两项基金累计结余已超过1200亿元。2012年,随着两项制度的全覆盖,基金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为了确保两项基金的安全完整,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程序申请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本级安排的补助资金一并制定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各试点县收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后,要及时将相关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两项基金的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从2012年起,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据实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虚报冒领基础养老金、滞拨或挤占挪用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四)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两项制度全覆盖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协调配合人社等有关部门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试点工作。要积极参与制订本地两项制度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新农保和城居保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城乡低保、优抚、五保等制度的衔接政策,研究并妥善做好新农保与老农保、新农保和城居保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要积极推动新农保、城居保经办服务机构的整合,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为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创造条件。(来源:《中国财政》2012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