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不幸都是相似的。全民医保牵涉到自由、福利、公正、公民自我选择的消极自由,这些诸多令人困惑甚至相互矛盾的概念,对任何国家都是一个极大的困扰,连美国这样经济发达的国家也绕不过去。
美国是唯一没有实现全民医保的西方发达国家,大约4600万人没有医保,这些缺少保险的低收入者就医之后,费用实质上是均摊到其他人的保险费用或医疗费用中;同时,面对这些人的道德风险行为,保险公司自然是提高保费。由此,形成的恶性循环导致财政支出中医疗费用居高不下、保险费用也一再上升。
奥巴马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正是针对这个情况。此次历经波折、争议不断的奥巴马医疗保险改革法案的最核心内容其实十分简单,即“强制医保”。根据“强制医保”的规定,要求绝大多数美国公民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被处以罚款。该措施旨在吸纳更多民众,特别是健康人群投保,降低保险公司整体的赔付比例,从而降低保费。有了这一条,政府即可有限度要求保险公司的服务由商业化转为福利化,即不能拒绝投保者购买保险,也不能以既往病史为由收取高额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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