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到期
业务员未提醒续保
董先生是佛山三水人,2010年8月25日他开车到广西玉林出差时与迎面而来的农用车撞个正着,更不幸的是,一辆从后面开来的摩托车因躲闪不及撞向董先生的爱车,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
最终玉林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董先生和农用车司机各担半责。当董先生想着“买了这么久保险,这下总算能派上用场”时,他却收到了保险公司的通知:你的车交强险已于2010年7月份到期,由于事故发生在2010年8月,故保险公司将不赔付其强制险。
这个消息对董先生来说可谓当头一棒。上周六早上,他专门从三水赶到“3·24保险大接访”现场。在他所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摊位前,董先生向公司负责人问道:“为什么车交强险到期前你们不通知我?”
提醒:
个人信息变更
应尽早通知公司
听了董先生的投诉意见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女士承认“可能业务员在与客户沟通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该公司另一名负责人陈小姐则表示,一般保险公司业务员都会提前一个月通知客户车险即将到期,“若没通知就是业务员的失误”。
记者现场发现,与这位市民有同样遭遇的不在少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总经理陆建明介绍,今年该公司有50%以上的投诉来源于客户资料发生变化所造成的社会服务投诉上,他建议,投保者的个人信息一旦发生改变,应尽早通知保险公司更新保单信息。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