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机构大举进军大病医保的号角即将吹响。
8月22日,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由国务院医改办牵头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已通过多部委会签,有望于本月底前正式发布。“之前还计划在出台前专门再开次会讨论,但现在可能是认为已经比较成熟了,或是已经小范围讨论过,因此就直接发布了。”
这一天的到来是诸多商业保险机构期盼已久的。“《指导意见》基本确定了三个方向,一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二是可以动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三是交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对记者表示。
对当前低迷不振的保险业而言,保险公司参与医保极有可能使健康险的市场空间逐步演变成为真实的增长。“大病保险之于健康险,如同交强险之于商业车险,通过经办交强险,保险公司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积累了大量的数据,从而为商业车险合理的费率厘定提供了经验数据支持,并带动了商业车险的发展。”华创证券研究员牛播坤认为。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预计,大病保险全面开展后,参保人数将达到10.5亿人,其中,城镇居民2.2亿人,新农合8.3亿人。
医保“商办”
与城镇职工医保不同,新农合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建立之时就没有设立大病补充保险。因此所谓大病医保,特指在新农合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础上的大病补充保险。
据国泰君安统计,目前覆盖8.3亿人的新农合和2.2亿人的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额在3万-10万元之间,一般为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而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肾衰竭等一些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远超10万元。
由此,一些地方近年来开始试水大病医保经办商业化,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人保健康经办的“湛江模式”、“太仓模式”以及太保寿险经办的“江阴模式”等。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