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创证券统计,2011年,保险业在参与基本医疗中实现保费收入82.34亿元,同比增长16.67%,这部分资金主要来源于基本医保部分资金购买大病补充商业保险。
就当前效果看,这些试点均算医保与商保的成功联姻。以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大病保险的太仓市为例,大病患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后自付费用大都在5万左右,其报销比例几乎都在80%以上。“大病补充医保资金仅占基金总盘子的2.5%左右,这仅用基金的利息收入即可实现支付,丝毫不影响医保资金的安全性。”太仓市人社局局长陆俊透露。
实际上,商业补充医保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7月19日,国务院医改小组第11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基于目前的统筹层次,湛江模式大病医保将向全国推广。”牛播坤分析。而在正式文件出台之前,还有一个悬念就是,大病医保的缴费会全部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吗?
“我个人认为,考虑到医保基金的持续性以及长期的收支平衡,个人多少还是应承担一部分。”朱铭来表示。
利好健康险
接下大病保险的活儿,这对商业保险公司又是怎样的一笔买卖?
“保本微利”,这是很多试点地区社保部门招标时对保险公司定下的原则。例如:太仓市社保部门允许保险公司有4.5%左右的成本,收益不超过5%,而2011年,太仓政府一年出资2000余万元,扣除各项支出,人保健康险公司全年利润不足100万元,仅实现微利。
江苏保监局在《江阴“新农合”经办模式的复制价值》中提出,经办“新农合”或社会医疗保险,开展管理式医疗服务,面临高投入、高风险和协调难的问题,且前期难见效益,商业公司只有具备长期发展观和做市场领先者的目标,才能忍受前期的无利润或者亏损,并在前期投入足够资源建设医疗管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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