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被保险人
投保时,被保险人应提供本人和连带被保险人的资料,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保险类别,贵公司投保员工需参加被保险人每年一度的员工体检和十六周岁以下连带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和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第二条连带被保险人
连带被保险人是指:被保险人十六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
第三条保险额度
每一A类被保险人(纯商业保险)每年报销最高额为RMB2万元。
每一B类被保险人(商业+统筹=两种都报)每年报销最高额为RMB2万元。
每一E类(连带被保险人)每年报销最高额为RMB2万元。
第四条扩大的保障范围
每一被保险人(不包括连带被保险人),如果遇大病超出最高限额2万元,仍可以得到适当的赔款。第五条责任免除
凡曾患有以下疾病者(含子女)不得投保: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压病(II级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精神病或者精神分裂、癫痫病、特定传染病、爱滋病、性病或者正患病住院及全休、半休者。
第五条赔偿标准
(一)门诊规定:
A类员工,保险公司赔偿符合保险条款要求的费用,B类员工,保险公司赔偿起付线以下,起付线和封顶线之间及封顶线以上政府不承担的费用。
B类员工累积费用达到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可赔偿的范围时,应先向政府索赔得到赔款后,差额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门诊费用:
1.药品费、治疗费、材料费:
A类被保险人的费用,保险公司按90%比例赔偿,每日赔偿限额为RMB250元。
E类连带被保险人的费用,保险公司按50%比例赔偿,每日赔偿限额为RMB250元,B类被保险人门诊起付线(RMB800元)以下的费用,保险公司按100%比例赔偿,每日赔偿限额为RMB200元。B类被保险人门诊起付线和封顶线之间的费用(800元至5000元之间)保险公司按50%的比例赔付;封顶线以上的费用(5000元以上)保险公司按100%的比例赔付,每日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50元。
2.门诊检查费:
A类被保险人的费用,保险公司按90%比例赔偿,多项检查每日赔偿限额为RMB600元。
E类连带被保险人的费用,保险公司按50%比例赔偿,多项600元,
B类被保险人门诊起付线(RMB800元)以下的费用,保险公司按100%比例赔偿;B类被保险人门诊起付线和封顶线之间的费用,保险公司按50%比例赔付;封顶线以上,保险公司按100%比例赔付,多项600元。
3.门诊药量的规定:
一般常见病一次性门诊开药不超过七天;慢性病一次性门诊开药不超过十四天;急诊一次性开药不超过三天;出院带药及出差带药不超过十四天。
4.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首次门诊费用,保险公司按100%的比例赔偿,当天门诊限额250元。转天即按以上规定比例赔偿。
(三)住院治疗:
员工如需住院治疗,需事先填写申请表,经我司批准后即可住院。否则本公司将拒付该笔医疗费用。社会保险不承担的但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保险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1.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材料费:
A类被保险人的费用,保险公司按100%比例赔偿。其中,住院期间的检查费以RMB2000元为限。
B类被保险人住院起付线以下的费用,保险公司按100%比例赔偿;B类被保险人住院起付线和封顶线(4.4万元)之间的费用(政府给报85%),保险公司按15%的比例赔付;封顶线以上的费用(4.4万元至15万元之间),保险公司按20%的比例赔付。其中,住院期间的检查费以RMB2000元为限。
E类连带被保险人的费用,保险公司按50%的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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