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小问答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对于北京市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您理解多少?通过简单的问答,让您轻轻松松更了解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

  8、急诊抢救费用及特殊病种门诊的费用如何报销?

  答:(一)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入院治疗及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住院或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或家长现金垫付,结算时持相关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二)参保人员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应持诊断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在确定的本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9、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病种需连续治疗的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病种需连续治疗的,可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到学校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10、问:已缴纳次学年费用,但孩子因病死亡,能退费吗?

  答: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学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学年9月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长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退费手续。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