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开始逐步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国民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收入大幅度增加,社会大众开始追求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身体的健康。
与此同时,传统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被打破,新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正在探索之中,这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腾出较大的空间。保险市场的竞争主体增多,“人保”一统天下的格局不复存在。产寿险分业经营被提上议事日程并逐步实施,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快速发展,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相继成立,外资公司友邦人寿也在部分地区开展业务并引入个人营销员制度。为了能站稳市场,各保险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
1995年,中国首次推出个人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提供了包括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尿毒症、瘫痪和重要器官移植在内的7种重大疾病保障。此后,各家寿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多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并从保险费规模来看,重大疾病保险成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第一大险种。
随着个人营销模式的推广,购买健康保险的客户不再局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出现使得更多的个人能够获得健康保险所提供的保障。
健康保险快速发展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全面推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这标志着在中国实行了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保障制度即将被新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所取代。
社会医疗保险改革为商业健康保险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由于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员工若生病住院需要自负相当高的比例,因此一些经营效益较好的单位开始考虑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同时,国家在政策上鼓励企业和个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投保商业保险,《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提出,“……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财政部也下发了关于企业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文件,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这些都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随着健康保险需求的增加,健康保险产品也呈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除了先前的重大疾病保险外,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的高额医疗保险以及包括住院和门诊医疗的保障综合型医疗保险等产品纷纷出现。进入2000年后,健康保险需求急剧增加,“保证续保”、非传统门诊医疗保险产品开始出现,有的寿险公司开始推出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有的公司开始通过银行渠道销售健康保险产品,有的寿险公司还开始与社会医疗保险进行衔接,开展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并开拓农村健康保险市场,这一期间中国健康保险业务得以快速发展。
在2001年以后,健康保险业出现了其诞生以来的第一次飞跃。借助国家推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契机,商业健康保险迅即抢占这一巨大的市场空间,如雨后春笋般成长,承保人次首次突破1亿人次。此后,健康险保费在人身险业务中的比重逐步上升。
在监管方面,2003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其主要目的是统一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技术标准。也正是这一规定,分红健康保险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是非分红的健康保险。《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出台和分红健康保险的停售对于进一步建立科学的健康保险核算基础,保护消费者利益,防范和化解健康保险经营风险有着深远的影响,表明了中国保险业对健康保险的监管和经营理念正在不断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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