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虽然新农合现有的报销水平对农民治疗一般疾病能够起到一定的补助作用,但面对重大疾病治疗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农民仍然会望费兴叹。因此,以“较低成本获得较高医疗保障”,已经成为提升广大农村居民大病医疗保障需求的一个必然选择。
2009年3月,楚雄州政府成立了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调研工作小组,与人保健康楚雄中心支公司一道,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研,抽取了5个县(市)、15个乡镇、45个村委会、404户农户作为调查对象。调研结果显示,84.16%的农户要求参加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这些农户中,48.52%的农户愿意缴费20元以上参保。
2009年8月19日,云南省卫生厅召开了由昆明市、楚雄州、宜良县、个旧市卫生局和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参加的座谈会,初步确定楚雄州、宜良县、个旧市分别按照州级统筹和县级统筹模式进行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并在其后下发的有关通知中,委托云南人保健康具体经办。
据云南人保健康社会保险补充业务部总经理华晓风介绍,2009年11月13日,在当地政府和云南保监局的支持下,该公司红河中心支公司与红河州个旧市卫生局签署了新农合补充保险协议,成为云南保险业第一个与政府合作的新农合补充保险项目。
他透露,选择楚雄州、宜良县和个旧市这三个地方进行试点,除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支持外,云南省卫生厅、云南保监局以及经办保险公司也有关于县级统筹、市级统筹和州级统筹的试点考虑,以比较三个不同统筹模式的试点效果。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楚雄州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的参保率达到50.11%,2011年达到68.32%,今年达到了近80%,参保率远高于其他两个试点地区。从2010年到今年2月底,楚雄人保健康赔付案件总数超过2万起,赔付金额超过4000万元。
据了解,截至目前,云南人保健康在全省4个州(市、县)承办了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服务参保群众达280万人,处理赔案2.3万余件,支付赔款4800万余元,为2万多个农民家庭解决了因大病造成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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