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卫生部卫生政策专家委员会委员饶克勤曾先后三次专门到楚雄进行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的调研,对其效果作出了积极评价:让真正的大病患者得到了实惠,减轻了农民住院费用负担,能够更好地体现党的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自从2003年新农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以来,到2011年,全国参加新农合的人数已达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7%,全年受益13.15亿人次。但是,卫生部部长陈竺近日表示,目前新农合政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其中之一就是新农合保障能力和农民的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比仍不高,农民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还比较重。
他表示,下一步将扩大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推动形成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
钱振伟表示,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符合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则,非常看好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这个市场。从他调研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农民对这样的惠民政策给予了高度认可,而且对每年缴纳20、30元的保费也愿意接受。
从城镇到农村
永培映介绍说,楚雄人保健康在经办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业务方面的工作之所以能够获得认可,和该公司此前在楚雄州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方面打下的基础密不可分。
2008年和2009年初,楚雄州先后启动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云南人保健康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以联合办公的方式进行合作,共同经办这两项业务。
数据显示,2008年-2011年,楚雄州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的参保率超过99%,4年间人保健康楚雄中心支公司累计赔付超过1.2亿元,累计赔付近万人次;2009年-2011年,楚雄州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的参保率逐年提升,去年已经接近90%。3年间,人保健康楚雄中心支公司累计赔付超过1300多万元,累计赔付1800人次。
楚雄州医保中心主任金利东介绍说,该州分别于2000年、2003年和2007年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实际工作中,作为政府部门,最关心三件事情:在推进全民医保的过程中,如何不断扩大覆盖面,让参保人群享受到制度带来的实惠?如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实现参保人员合理的医疗消费?如何努力提高待遇水平,有效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这些年我们一直也在尝试各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实践证明,受各种制约因素,无论是政府还是商业保险公司,单枪匹马都不见得能把这件事情做好。”金利东说,“政府的优势在于政策制定、费用的征收和参保扩面等方面,专业健康险的优势在于运营管理、费用结算和人才队伍等方面,而且双方都有意愿把事情做好,这是合作的最大基础。”
他表示,通过与人保健康这几年来的合作,楚雄州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大病补充保险,配合运行得非常顺畅,医疗费用的审核质量和赔付实效也逐年提升,良好的服务得到了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充分体现了“阳光政府、效能政府”。“从某种意义上讲,楚雄州的新农合补充大病保险就是借鉴了我们这种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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