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楚雄州的情况,只是云南省在推进全民医保过程中,探索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经办服务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云南人保健康积极开展社保补充业务的一个缩影。
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总经理李晓峰介绍说,从2006年初开始承办红河州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到去年底,云南人保健康已经承办了122个社保补充业务项目,覆盖了云南省直和14个州市的101个县(市、区),服务人群约2800万,占云南省同类业务8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政府委托业务覆盖面最广的商业保险公司。目前,无论业务种类和数量、规模,覆盖区域和人群、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都居云南保险业前列。
据了解,近6年来,云南人保健康社保补充业务累计承担风险保额约21910亿元,为10多万人次支付了近15亿元的医疗费用补偿,人均赔付近1万元。初步搭建了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民政救助、公务员等项目为主体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框架,基本实现了和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全方位对接。
“在这种对接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和相关政策法规,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时效,做到及时、足额赔付,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云南保监局的信任、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李晓峰说,“同时,在方案设计、风险管理、流程再造和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我们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健康保险经营的专业优势也越来越是明显。”
当地有关专家认为,无论从国情还是云南的省情来看,把商业保险资源引入到基本医保等方面非常必要。但是,由于目前社保补充保险业务的发展和盈利模式还没有成型,除了医保普遍存在的道德风险外,商业保险公司还必须对政策波动风险、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运营成本控制等潜在风险要有清醒的认识。
比如,在国家的新医改方案中,鼓励“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但并没有做出相应的具体规定,尤其对保险公司的合理利润空间没有明确规定,这给商业保险公司的运营带来一定的尴尬。如何在做好服务经办工作的同时,不违背市场经济的生存法则,这是今后各方面必须关注的一个课题。
金利东认为,在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关键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二是要有一个好的制度设计;三是要有一个规范到位的经办服务能力。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形成政府政策目标得实现、参保人员得实惠、保险公司得发展的三方共羸格局。(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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