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明确的诉求,就要不断地呼吁,切实地反映患者的生存状况。“有这种信息的话,政府应该听取,尝试,这个很重要。如果直接拒绝掉,什么也不会有。”关涛说。
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至关重要。政府是制度的建立者,古吉向新金融记者转述一位台湾病友的话,“任何人都不能给我的一生以保障,只有一个可以,就是制度。”而医保属于制度。
尽管血友病在医保政策上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这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像关涛总结的那样,是政府不断尝试的结果。
血友病最早在陕西不但进了医保目录,还列入门诊特种病,即患者在不住院治疗、只在门诊就诊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费用报销。“但是有条规定,一个病人一年的治疗费用不得超过1000元。”古吉说,“这样进和不进没有区别,相当于开了一个玩笑。”
这样苛刻的上限要求确实起不到实质性作用,但不得不承认,至少政府是将血友病归到医保范畴,为后来报销费用上限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医保政策在国家层面给出指导性意见后,地方根据各自的政治经济状况而定,并由地方财政来支付。地方的财政实力和领导的开明程度导致各地医保政策的差异化。
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有青岛、苏州和广州。“这三个地方的医保目录要比国家医保目录更宽泛。”古吉说,“在青岛,血友病的小孩是全免费治疗,一分钱都不用垫付,有专业的支付平台。”
而更多的情况是,“各地方大都会先看看手里的钱,然后做尝试。”关涛认为这是积极有益的,他以广东的血友病政策为例,“报销上限逐步的调整,从一年4万到5万,一直到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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