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制定我县相关实施细则并予以监督检查;制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促进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则、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国家分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具体实施、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全县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国家、省、市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兴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并指导实施。
五指导实施省、市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监督实施国家、省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伤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政策;参与评定国家、省级、市组、县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及工资确定办法;参与拟定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拟定全县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发布全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定本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
七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工资;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仲裁,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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