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制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方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制定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负责县直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负责全县劳动保障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县际、市际、省际、国际业务技术合作与人才交流。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⒈办公室(挂法制股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机要、档案、公务、信息、宣传、安全、接待工作;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指导全局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制工作;负责普法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工作。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管理及其网络建设的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保障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等工作。
⒉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其合署办公)
拟定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指导和监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负责在杞市属、县属和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参与全县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违法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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