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发布。这份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的涉及13亿民众保障大计的纲领性文件,全面肯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导向,鼓励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探索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资源。
仅在一周之前,中国保监会向全行业发文,要求保险业贯彻执行国务院3月份发布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下称“《医改“十二五”规划》”),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型医保服务的做法,被正式予以认可,而不仅仅局限于经办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随着这一轮医改的推进,伴随着新的形势和压力,保险业参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
一连串的改革信号最终会带来什么?本报多名记者就上述两份纲领性文件的改革亮点分头采访业内人士及专家学者,就此探讨改革的影响及可行性。
“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6月27日发布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公布了这一时间表;“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正是《医改“十二五”规划》中的既定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这两份重要的规划相继明确: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早在2009年,“新医改方案”明确了“以社会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商业健康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医改基调。时至今日,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正式获准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而非局限于原来经办的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各类医保”全面开闸
“从原来经办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到医改方案拓宽到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再到这两份规划正式明确商业保险机构可以经办各类医疗保险服务,这意味着,在建设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商业保险机构的参与程度越来越深,成为医改道路上"管办分离"的重要突破口。”某健康险专家对记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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