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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式取消药品加成 全市药价纷纷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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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1日起深圳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加成”,2962种药品以进价销售。
  1.收费制度改革:港大深圳医院全科门诊打包收费

  在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同时,深圳也推进了医疗服务付费制度改革。一是在社康中心实施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机构将从7月1日起实施一般诊疗费,统一收费标准为10元/人次,参加综合医保的市民可由医保基金报销七成,个人医保账户负担三成。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改革的核心目标是维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公益性,“取消社康中心的药品加成,改革社康中心的付费制度,实行‘打包’收费,由此转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消除其多开药、多检查、开高价药,开高价检查单的动力。”此外,简化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也方便了群众就医,便于监管。而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合理设定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二是推行全科门诊收费。香港大学深圳医院7月1日试业。作为深圳公立医院改革的样板医院,医院在付费上进行改革探索,引入了香港公立医院门诊打包收费的模式,实行全科门诊打包收费,收费标准为130元。全科门诊打包收费项目涵盖门诊挂号费、诊金、基本检查、非严重伤口处理费及七天内基本药品费等。“推进这项改革,可以打断医院、医生收入与药品、检查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从制度上杜绝了医院、医生为了赚钱而乱开药、多做检查的现象。”该负责人说,“而病人也事先清楚知道此次看病要用多少钱,有助于医患间的互信。”

  三是推进“定额、包干”付费制度改革。市卫人委称,将以卫生部发布的321个临床路径标准为基础,在保障单病种质量的基本前提下,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医院结余留给医院,超出部分由医院自己垫付。这项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该委已经拟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将按照“成熟一个、试行一个”的方式,抓紧测算部分病种的付费标准。这项改革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医院遏制过度检查行为,切实加强成本管理,提高技术能力。

  2.完善补偿机制:提高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公立医院门诊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平衡不同等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的收入差距,深圳将通过分级提高诊疗服务收费标准的方式对医院进行补偿。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金12元,其中三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43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33元,一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24元。而参保人员增加的诊疗费用将由医保支付,不增加患者的费用。

  在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市卫人委也正在研究制定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方案,将进一步落实好国家规定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项目,加大对公立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的投入力度,研究解决公立医院退休人员综合补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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