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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遭遇意外保险理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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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保了一份意外保险,在工作时遇到意外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是某外来工遇到的一件麻烦事。那么,他能通过什么手段维权呢?

  被投诉对象:

  某大型养老保险广东分公司

  被投诉产品:

  团体人身险

  投诉线索:外来工在自身身份证未及时办理情况下,用其弟身份证参保商业性团体意外伤害险,遭遇工伤后,索赔难实现

  诉求:某养老保险广东分公司进行理赔

  事件经过:

  南方都市报近日接到报料称,来自广西的魏武山,此前在广州荔湾区的一家私营五金塑料加工厂做开机工人时,由于工伤导致其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完全截除,小指仅保留部分指节,左手已基本丧失劳动功能。但是,其工厂在为员工统一办理团体人身险时,魏武山因工太忙,没有回老家办理二代身份证,并将其弟(魏x山)身份证交由公司办理保险。如今保险公司初步以被保险人为魏武山弟弟而非魏武山属冒名顶替为由,拒绝赔付。

  [事主说法]

  工厂买险 我是实际受益人

  这份团体险首期投保人数有12人,一次性缴费2820元,保障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交通事故伤害、致残或身故,并附加了意外医疗和现金补贴,保险期为2011年11月3日至2012年11月2日。如果按照我现在的伤情算下来,我个人的意外伤害、附加意外医疗、现金补贴等加起来有3万多。为什么不能理赔呢?虽然用了弟弟的身份证,但是工厂是为我买的,实际受益人是我,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应给与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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