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医疗保险理赔不成功的原因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通过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网友对太平洋财险、太平洋寿险、中国人寿和信诚人寿这4家保险公司在保险销售、理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3、附加险当主险销售客户无法理赔

  投诉公司:太平洋保险

  涉及产品:医疗险

  投诉人所在地:陕西

  投诉内容:太保在寿险某些条款上玩弄文字游戏、戏弄、欺骗客户!2002年3月25日在太平洋保险业务员多次推荐,并且说这个月底要涨价的情况下,我急急忙忙和朋友一起分别给全家三口买了太平洋保险该业务员第一次给我们推荐这个保险时,告诉这个条款虽说是附加险,但可以单独卖(经核实太平洋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承认,的确有段时间单独卖过此保险)。由于此保险是终身保险,缴费年限有5年、10年、20年三种交费方式、该业务员讲此保险没有豁免权,所以我们选择了10年交费,但在那天购买此保险时,该业务员却讲此保险现在不能单独卖,前段时间可以单独卖,现在必须有主险你们才能买,无奈我们只好按这个业务员的要求,添了一些业务员给我们推荐的《太平盛世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孩子添了一些《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主险上。在2008年3月我朋友交了第7次《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保费后,在只差3次就全部交完该保险的终身费用时,我朋友的丈夫由于做搭桥手术,在4月底该公司赔付《太平盛世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1.5万元后,就终止了该主险合同,随之也终止了《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合同,并且将已交的第7次保费又退了回来,我们非常不服气,原因有以下看法:

  1、《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它是终身保险,不应附加在被保人没有身故而终止的条款中。例如:我孩子及丈夫和朋友的孩子主险是《福禄寿养老险A》和《老来福终身寿险》,它们都是终身养老保险,只要被保人没有身故,就一直可享有《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但我和朋友及她丈夫主险是《步步高增额寿险》和《太平盛世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它们都是大病保险,一旦被保险人赔付大病后,这些主险就被终止,随之《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也被终止,使得我们被保险人无法以后再享受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我们同样都是被保险人,同样买了《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同样都是交10年费用,但是我们不能同样享受终身保障,这对于我们每一个被保险人有失公平、公正!所以应废除主险合同与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合同相互依存的关系!或者被保险人大病赔付后,该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合同应独立成立。

  2、《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虽不是主险,但该公司单独销售过此条款,所以该公司必须修改此合同,在被保险人大病赔付后,该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合同应独立成立,否则就不能称“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3、《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的的确确在欺骗、误导客户。由于当时我们买的急,虽说此条款比其他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保费贵得多,但考虑其它公司住院医疗保险没有保证续保功能,我们当时想此保险是保终身的住院补贴医疗保险,业务员又说要涨价,所以仓促购买没有细看条款,谁想到朋友的丈夫这次大病赔付后,却发现《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根本不是终身保险,太平洋保险公司在文字上玩了很大的游戏,戏弄并且欺骗了客户,而且骗得我们选择了10年交清保费,害得我们每年多交了几千元保费。

  4、《太平盛世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名不副实有误导客户成分。其中“一生”二字让客户很容易理解为终身,如果保户没生大病75岁后身故2倍赔付,但此保险条款大病限制在75岁以前,保户一旦3倍大病赔付,合同就终止,在被保险人仍生存的情况下,该保险公司以后就不管保户了,这怎能叫“一生重大疾病保险”?该公司真正将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兑现给我们广大保户了吗?答案是没有!75岁以前大病赔付后合同就终止;而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2倍大病赔付后,被保险人身故后再赔付1倍,此合同一直伴随保户终身,这才是一生保险。并且业务员当时给我们讲此条款是管一辈子的保险,我们当时没有仔细分析条款就购买了。《太平盛世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这个条款,的的确确存在文字和内容上存在欺骗,并且误导我们广大保户不能享有一生重大疾病保障!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